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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教育

内蒙古工业大学理学院 本科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实施细则

时间:2024-03-25 16:55   浏览数:次   来源:  

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精神,按照《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》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案》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价办法》的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全面贯彻落实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理念,以促进“学生学习与发展”为目标,以学生学习成果为依据,周期性地开展本科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价工作。

二、实施过程

(一)评价机构

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(简称院教工委)主导学院层面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,通过学院教学督导组和专家组完成各教学环节自评自建工作,开展院级评价,接受校级评价。

(二)评价依据

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、面向产出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、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记录文档材料等。

(三)评价内容

1.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机制建设、运行等情况。

2.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理论教学(含单独实验课)和实践教学等环节的质量。

(四)评价周期

1.所有本科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(毕业设计除外)校级评价每四学年一个周期。

每学年按25%的比例抽取各系、中心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,进行审核式评价,原则上只开展一次初评,即评价周期内已经评价的课程不再进入抽取名单。

对上一轮评价结果为“待改进”的课程自动进入复评名单,根据评价情况,按照评价程序针对上次评价的弱项开展复评。

2.每学年按10%的比例抽取各系、中心的毕业设计(论文),开展院级评价工作。

(五)评价方式

学院教学督导组、专家组可依据《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》中相关文件规定,通过但不限于以下途径收集各教学环节质量信息,开展各环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。

1.课程评价

(1)审查课程标准,课程教学设计等教学文档。

(2)专家课堂教学评价,查阅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结果。

(3)查阅学生课程考核(含过程性)存档材料。

(4)组织教师、学生等开展座谈、访谈、问卷调查等。

2.课程设计评价

(1)审阅课程设计课程标准、指导记录、任务书等教学文档。

(2)审阅学生的课程设计说明书等考核材料。

(3)组织教师、学生、校友、企业代表开展座谈、访谈、问卷调查等。

3.实习评价

(1)审查实习课程标准、指导书(指导指南)等教学文档。

(2)实习课程现场观摩考查。

(3)审阅学生实习作业、实习报告等考核材料。

(4)审阅实习课程教学工作总结。

(5)组织教师、学生、校友、企业代表开展座谈、访谈、问卷调查等。

4.毕业设计(论文)评价

(1)审阅开题报告、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情况评分表等教学文档。

(2)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(论文)。

(3)组织教师、学生、校友、企业代表开展座谈、访谈、问卷调查等。

(六)评价反馈

1.学院教学督导组、专家组基于收集的质量评价信息对各环节教学质量给出初评结果,包括评估等级和改进建议两部分(改进建议应该尽量具体、明确、可操作性强,以保证改进成效可达成、可评价)提交院教工委审议。

2.院教工委审议后,通过教务办公室将评价结果反馈相关系、中心及师生,并组织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
(七)持续改进

1.各系、中心制定符合本单位情况的持续改进方案,并提交院教工委审核。

2.院教工委负责各系、中心持续改进的指导再跟踪、评价工作。

三、其他

(一)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
(二)本办法由理学院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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